洛市宗〔2009〕16号
关于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公安消防大队:
我市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有597处,其中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信教群众28万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为此,市宗教局和市消防支队研究决定,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宗教场所管理规定,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批准开放登记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场所主体建筑是否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按消防标准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以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明确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安装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疏散设施及管理情况。场所疏散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4、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消防规定。
5、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和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的工作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三会一标”和“三提示”工作是否开展,并落实到位;对消防和宗教工作部门指出的火灾隐患问题是否重视,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整改。
四、检查时间和步骤
检查的时间从2009年6月20日开始至8月20日。采取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改和宗教、消防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20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组织,研究制订具体检查方案。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全面检查(7月1日至7月31日)。各宗教活动场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的原则,各县(市、区)宗教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对所属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逐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澄清场所火灾隐患底数,并区分不同情况,严格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止活动的停止活动,从严检查,从严治理,从严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8月1日至20日)。市宗教局将适时会同消防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检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工作,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新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各县(市、区)宗教和消防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竭尽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灾情的发生;对不认真履行防火职责,造成消防管理混乱,隐患久拖不改,并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警钟长鸣。要认真吸取我市及外地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开展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抗御火灾的能力,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请各县(市、区)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总结于8月20日前报送市宗教局宗教科和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宗教 场所 消防 检查 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60份)